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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民警從公安系統(tǒng)獲得買家身份證并復(fù)印提交給淘寶改帳號和刪中差評

    Lisunchuan樓主|2022-04-12|18:07|發(fā)布在分類 / 店鋪管理|閱讀:168

    因為買家給了個“差評”,賣家郵寄大便或壽衣給買家們的過激行為等新聞見諸報端,29歲的杭州男子李駿杰從中看到了“商機”,他把刪除和修改“差評”變成了一門生意。

    昨日上午,杭州濱江區(qū)法院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(tǒng)罪判處李駿杰有期徒刑5年,另外4人分別因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罪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獲刑。

    5人分散在全國各地,他們大多直到受審時才彼此在法庭上第一次見面,這也是他們在網(wǎng)下第一次見面。

    其中因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罪獲刑10個月的胡榕,被抓時還是九江市公安局的現(xiàn)職民警(2009年從部隊轉(zhuǎn)業(yè)后擔(dān)任《九江市公安雜志》副主編)。

    在昨天獲刑的四男一女5人中,四名是80后,只有胡榕是1975年出生。

    在刪除“差評”的地下黑色產(chǎn)業(yè)鏈中,他們的身份和分工都不一樣。

    李駿杰在杭州濱江一家科技公司上班。

    他負(fù)責(zé)通過QQ等在網(wǎng)上聯(lián)系需要修改中評、差評的淘寶賣家,改一個評價收費260元。

    判決書中認(rèn)定,2011年5月至2012年12月一年半左右時間里,李駿杰共修改中差評347個,獲利91476余元。

    刪除和修改“差評”的具體流程是,有需要刪除“差評”的賣家會把給了中評、差評的買家信息給李駿杰,李再把這些信息反饋給他的下線,也就是在廣東打工的黃福權(quán)、王鳳昭這對情侶,黃福權(quán)、王鳳昭再把信息反饋給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的民警胡榕,胡榕利用自己職務(wù)便利從公安系統(tǒng)里查到買家身份證信息后,再把信息以每條15至25元的價格賣給黃、王兩人。

    這對情侶收到民警胡榕給的買家身份證信息后,再以每條15元的價格讓河北石家莊人董偉“PS”出身份證復(fù)印件,再把復(fù)印件以每件45元的價格轉(zhuǎn)賣給李駿杰,有了買家的身份證復(fù)印件,李駿杰就可以冒用淘寶買家身份騙取淘寶賬號重置密碼,然后非法登錄淘寶評價系統(tǒng)刪除或修改“中評”、“差評”了。

    李駿杰說,大部分賣家是要求直接將“差評”刪除,有少部分賣家要求將“差評”、“中評”改為“好評”。

    期間,胡榕共轉(zhuǎn)賣信息900余條,獲利1.8萬余元。

    法院一審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(tǒng)罪判處李駿杰有期徒刑5年。

    為這個刪除“差評”團伙提供買家身份證信息的民警胡榕,因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。

    此外,其他三人分別因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刑并處罰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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